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实习生 毛钰涵

倡议提到,经营者应公平、合法、合理定价,充分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排除、限制竞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以尊重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企业利益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系,为构建、优化消费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倡议指出,诚信是企业经营之本,旅游、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坚决杜绝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虚假宣传,严把产品和服务质量关、认真履行“三包”等售后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不得恶意毁约或以次充好。各企业要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升消费体验,打造优秀品牌形象,创建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同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

旅游、住宿、餐饮、零售企业应高度关注市场口碑,积极解决消费者正当诉求,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组织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各级消委组织也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保证投诉渠道畅通,积极受理、依法处置、有效解决各类消费投诉,同时持续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联合新闻媒体曝光违规典型,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既是消费的参与者,也是消费的监督者。一方面,消费者要警惕各类陷阱,尽量选择经营正规、口碑良好、品质过关的商家消费,在购买商品和服务前要谨慎核实,保存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另一方面,消费者要主动参与监督,在遇到恶意毁约或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时,积极通过向消委组织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编辑:王梓薇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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