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卜一珊
近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的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经自愿申请符合安宁疗护标准的癌症终末期基本医保参保患者实行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结算,进一步满足参保患者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需求,提高终末期参保患者的生存质量,减轻患者负担。
《通知》明确,在坚持患者自愿、实行协议管理、设定支付期限的基本原则下,满足医学诊断、功能状态评分、预计生存期等安宁疗护进入条件的自贡市基本医保参保患者,在本人或家属自愿与医疗机构签署同意书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对应的床日支付标准(280-380元/床日)结算其年度限额内的支付费用。同时,城镇职工医保个人支付额度为22-42元/床日不等,居民医保个人支付额度为28-152元/床日不等;支付时间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80天。参保人员个人支付部分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
接下来,我市将根据运行发展情况,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将结算范围逐步扩大到我市其他疾病终末期参保患者,助推完善全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让更多疾病终末期患者感受到温暖与尊严,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负担。
编辑:张文瀚
责任编辑:缪静
编审: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