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富顺县法院与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举行宜宾法院—自贡法院关于建立沱江流域(木桥沟饮用水源地)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签约仪式暨首次联席会。两地法院就饮用水源地保护结对组成“纽扣法庭”,率先在全省法院“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中,为饮用水源地扣上“第一颗纽扣”。

会议对木桥沟水库的基本情况、水源保护的情况和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木桥沟水库保护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路径等作了介绍,并对人民法院如何联动助力木桥沟水库水源地保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富顺县法院汇报了富顺县法院开展环资审判工作的情况;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就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开展环资审判工作的情况作了介绍。

会上,双方签订了《宜宾法院-自贡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两地法院表示,将以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和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结对为新起点,着力发挥好“纽扣法庭”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协同联动的机制作用,共护事关富顺县城及周边乡镇近70万人的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及安全,为解决木桥沟水库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难点、痛点贡献司法智慧,筑牢沱江上游生态屏障,当好“饮用水源地守护者”。

会后,与会人员到沱江边见证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增殖放流义务,现场共向沱江增殖放流价值5130元的鲢鱼苗12825尾。同时,自贡、宜宾两地法院与会干警还参与了环保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禁捕禁钓、大气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宣传册100余份。(刘波 周亮)
编辑:彭彦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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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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