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胡倩

当天,执法人员在余某某、阮某某、聂某某租用的板房内发现了地下储油罐1个、加油机1台,油罐内储存约20吨柴油供其自家车队使用。
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发现,余某某等人将该板房分隔出一间储罐储存间和两间休息室,油罐存储间的电线、开关裸露,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该场所附近有多家汽车维修公司,停车场内车辆频繁进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地下储油罐内的柴油进行扣押并安全转移,对存储柴油的场所进行查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余某某等人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已对余某某等人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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