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司机醉驾酿事故 自己受伤还要担责

2023-12-06 10:12 荣县公安

0

分享

近日,何某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荣县旭阳镇环城东路路段,遇迎面黄某驾驶的川C8***8小型轿车正在绕行路边停放的川C7***1小型轿车时,因其操作不当,致摩托车倒地侧滑,并与上述两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何某受伤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抽血检验,驾驶人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3.4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且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夜间行车中,未降低行驶速度。何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的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驾驶人郝某因不按规定停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驾驶人黄某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荣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乘摩托车时,务必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切勿酒后驾车!

编辑:李冉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喻佳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