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王梓薇 见习记者 周敏

据了解,原告某设备公司与被告某消防器材公司于2018年签订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于2020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但被告一直拖欠工程尾款7.6万元未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为了能够尽快让原告拿到欠款,不影响正常经营,大安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原告提供的材料,当场予以立案。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疏导。最终,双方就清偿欠款事宜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某消防器材公司未按调解书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某设备公司遂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小额快执程序,迅速冻结了消防器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时扣划支付给某设备公司。该院干警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将案件标的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编辑:欧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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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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