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幸维微 李婷
对此,记者从自贡检验检测院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自贡市叉车年检可与自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联系,联系电话:0813-2988528、2988527。
而报检时需要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场(厂)内机动车辆出厂合格证、产品数据表;
4、告知书(适用于改造时的首检);
5、自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检测申请及受理单。
(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时,需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1、上次该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2、报检设备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注册登记表)(如无使用登记证,则须提供监察指令书和行政受理书);
3、自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检测申请及受理单。
(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时,需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编辑:李婷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喻佳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