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王梓薇 见习记者 周敏
据悉,黄某某(男,62岁,贡井区人)2009年因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21年刑满释放后,再次因伙同他人盗窃电动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23年10月刑满释放;刘某(男,34岁,贡井区人)2008年因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2018年刑满释放。
黄某某和刘某原本并无交集,直至12月3日,两人才在贡井区成佳镇某茶馆结识。当时,刚打完牌输得精光的两人,互相吹嘘起了彼此过往的“光辉经历”,都认为之前被抓是因为同伙太笨,拖累了他们。如今两人“强强”联合,一定可以干一票大的。可又觉得他们都有前科,在贡井区盗窃容易被抓,于是计划到荣县作案。
12月4日凌晨,黄某某、刘某驾车至荣县。随后,刘某负责实施撬锁偷车,黄某某负责望风接应,两人先后在旭阳镇招凤街、荣州路、河街盗走雅迪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爱玛牌电动摩托车、玉骑玲牌电动摩托车各一辆。不过在一次盗窃过程中,车辆发出警报,被惊醒的车主发现摩托被盗后立即报警。旭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兵分两路,一路人员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一路人员驾驶警车沿线追踪,追至旭阳镇环城路时将黄某某挡获。5日下午,高山派出所、双古派出所民警联合行动,在贡井区成佳镇刘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两名盗窃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王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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