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池莉
4月24日,沿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线上执法检查,发现沿滩区某黄焖鸡米饭店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主界面、点菜界面均无关于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内容,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5月20日,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自贡某火锅城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食品未提供建议消费人数、未标注食品规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7月14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开设的富顺县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铺设置有“外卖最低起送价19元”,但却有多款餐食定价未超过起送价,执法人员于美团上现场点餐“香辣鸡腿堡”12元,平台显示“凑单,12.9元,还差6.1元起送”。同时,发现该店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和摆放有防止食品浪费的海报、用语和桌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8月17日,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某门市开展检查,对该店销售的茉莉花茶(规格:60克×2袋)产品进行抽查。经测算,该批茶叶包装空隙率达到85.52%,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国家强制标准空隙率≤45%”的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茶叶产品。
10月28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自贡市高新区某干锅店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防止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11月8日,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荣县双古镇某饭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饭店的餐饮区未张贴、摆放防止食品浪费标识标牌及提示语,也未主动对消费者在点餐过程中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11月20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富顺县某茶叶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货柜上陈列的普洱茶礼盒【净含量:400克,100克饼茶(熟茶)×2,100克饼茶(生茶)×2】长为420毫米、宽为325毫米、高为100毫米。经测算、该包装盒的空隙率为62%,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国家强制标准空隙率≤30%”的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茶叶产品。
编辑:周姝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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