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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人 2023年度年报开始咯 赶快安排起哟!

2024-01-10 17:26 自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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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经营主体
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年报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重要提示: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要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2.年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3.年报方式

(一)电脑端填报:经营主体通过电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https://sc.gsxt.gov.cn/index.html)网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栏目项,按照经营主体类型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栏目项即可填报年报。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填报:一种为工商联络员登录,点击“工商联络员登录”菜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凭自设密码登录填报;若是首次登录,可通过点击“获取初始密码”菜单获取初始化密码(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工商联络员备案手机号码)登录。另外一种为电子营业执照直接登录。

个体工商户登录公示系统,点击“个体工商户登录”菜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填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时,英文字母大小写均认可通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到其注册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表格后填报提交。

(二)手机端填报:关注“自贡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行政审批预服务”,在办理平台链接中选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提示进入官网链接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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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上方二维码扫码年报
4.年报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基本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

2.网站或网店信息。

3.股东及出资信息。

4. 对外投资信息。

5.资产状况信息。

6. 股权变更信息。

7.对外担保信息。

8.党建信息。

9.社保信息。

10.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11.企业自我承诺。

特别提醒:

1.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

2.股东及出资信息要填写全部股东,切勿遗漏。认缴、实缴出资时间和金额要和公司章程、财务票据一致。正常经营的主体年报数据请按实填写,资产状况信息不应零报。

3.年报内容填写务必准确、完整。在2024年6月30日前如发现信息有误,企业可自行修改,6月30日后将无法修改。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最后“提交并公示”,否则不能完成年报。

(二)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所有经营主体均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三)继续实施年报“多报合一”。企业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社保事项、统计事项、海关事项和商务事项等“多报合一”年报。

5.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信用惩戒: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异常状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将会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补报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完成公示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和信用修复的记录会一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逾期不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加大日常抽查检查频次,强化监管措施。

6.其他事项

(一)未报送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报进行补报。补报后,再报送2023年度年报,并及时通过网上或到其注册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并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允许自行网上补报并关联修复相关信用记录。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公示其他信息及信用修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尤其是收到不明来源的短信,切勿点击链接,谨防被骗。

(三)有关经营主体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请登录“自贡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sc.gsxt.gov.cn/index.html)查看。

编辑:彭彦彰

责任编辑:刘汶林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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