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李秋玥
2月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月7日至17日,我市四城区(含高新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将进行调整——执行为期11天的春节运价,即起程基价(含1公里)不分车型统一核定为10元/车次,日间运行价为 1.1 元/0.5 公里,夜间运行价为1.3元/0.5公里,其余作价规则不变,之后恢复平时价格。
据市道路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出租汽车客运科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今年出租汽车春节运价继续顺利实行,目前管理部门已提前对出租汽车计价器做了调试,做好了出租汽车执行春节运价的充分准备。同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还对全市16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和有车辆营运的9家网约车公司开展了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安全运营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编辑:张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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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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