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王梓薇 周敏
近日,沿滩区人民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召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并就醉酒认定标准、强制措施的执行、定罪量刑的把握等十二个问题进行会商研究。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醉驾案件证据收集要求,完善了证据采信规则,同时增加了对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有争议时,侦查人员出庭的规定;针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醉驾案件进行了不同情形的分析,完善了程序转换情形,优化了执法司法资源配置;在充分把握《意见》突出惩治实害犯、危险系数高的醉驾行为以及人身危险性大的行为的立法精神基础上,明确以三个梯度的血液酒精含量标准,结合其具备从重从宽情形,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者适用缓刑、拘役刑的量刑意见,以此统一辖区内量刑标准。
沿滩法院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交警大队之间的协作交流,共同把好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宽严相济、宽严有度”的标尺,牢固树立惩防并举司法理念,多维延伸、融合联动,提升醉驾治理成效,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贡量。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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