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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回应菲律宾所谓“海洋区域法案”:地地道道的恶法

2024-03-05 17:39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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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日前,菲律宾参议院通过“海洋区域法案”,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注意到有关动向。菲律宾参议院通过的所谓“海洋区域法案”,妄图以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把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非法纳入其海洋区域,严重侵犯中方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已向菲方提出严正交涉。我愿重申中方立场如下:

一、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对包括黄岩岛在内的中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对相关海城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的上述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并确立的,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二、菲律宾领土范围是由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从未包括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任何岛礁。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严重违反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菲律宾擅自超越自身领土范围划设所谓“卡拉延岛群”,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

三、菲律宾未经中国政府同意,单方面提起国际仲裁,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越权审理,枉法裁判,所作出的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也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该裁决影响。

四、领土主权是产生海洋权益的前提和基础。菲律宾打着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旗号,推进所谓“海洋区域法案”立法,企图给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张和行为披上合法外衣。这样的“法案”严重违背《联合国宪章》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规定,严重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是地地道道的恶法,将不可避免加剧南海局势复杂化。

五、中方敦促菲方切实尊重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立即停止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争议扩大化、局势复杂化的单方面举动,尽快回到通过谈判协商妥处分歧的正轨,与中方一道维护好双边关系大局和南海的和平稳定。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李钰华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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