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池莉

经调查,因季节性原因,企鹅要冬天才能回归,经营者未能以明确且显著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但因王女士已消费4次,且正常游玩了其他主要项目。
最终,经调解,双方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经营者在1周内退还消费者200元,并注销消费者年卡信息。
经调查,销售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出具合法的服务单据、发票、凭证、收费清单等,也未向消费者出具“惠民工程”相关证据。
最终,经多次耐心沟通和电话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程先生将净水器退还商家,因其使用了一段时间,商家退还程先生300元购货款。
经调查,该培训机构由于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导致无法继续经营,遂于2023年5月决定停止经营。本案涉及消费者较多,且诉求多样。
最终,历时15天,7次多方电话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培训机构重新选址再办一期培训。
经调查,该经营部在经营中涉嫌采用雇佣他人等方式实施欺骗性销售诱导消费者,“托儿”假装想要购买鹿茸,与经营者上演砍价大戏,价格减半,成功吸引消费者入局。随后,又以将鹿茸打粉有损耗为由,诱骗消费者打粉后再称重,导致消费者被迫购买。调查还发现多笔鹿茸交易记录。
最终,经调解,经营者对数十名消费者高达27万余元的消费款项进行退货退款。同时将该商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荣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经调查,涉事生产方某建材公司无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其生产的产品实际名称为水泥稳定碎石。在消费者曾某和销售者李某均订购C30混凝土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将19方水泥稳定碎石运送至曾某处用于住宅修建,导致墙体异常。而李某未尽到供货商资质查验义务,该建材公司和李某均应担责。
经调解,某建材公司和李某共同赔偿消费者曾某6800元,并支付检测费用1000元。同时,永安分会将某建材公司的违法线索移交至沿滩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查处。
经调查,该停车场没有设立无障碍停车位,导致消费者只能停普通停车位。而根据有关规定,该停车场应当按比例设立无障碍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车。
最终,经调解,被投诉停车场依法退还周女士停车费。
经调查,何市镇原加油站已于2022年5月变更为现加油站,变更了租赁经营团队,但实际经营主体仍是自贡市某商运有限公司,该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未发生改变。该情况并未通知消费者,也未进行公示,商家理应承担责任。
最终,经调解,自贡市某商运有限公司现加油站退还胡先生未消费的钱款1750元。
经核实,小邹出生于2009年,确系未成年人。由于手机本身为二手手机,无破损,不影响再次销售,而家长亦未做好自身监管义务。
最终,经调解,经营者退还邹某现金1000元,双方达成一致。
经调查,杨女士于2017年3月10日全款购买空调,商家当场开具发票,但未出具“三包”凭证。且杨女士所购空调出厂日期为2017年9月,与购买日期相差6个月。
最终,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家安排售后人员免费上门为消费者进行维修。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郑鑫玉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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