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王乐乐
案例一
2月10日,兜山镇村民徐某某在兜山镇胡家村18组违规野外用火。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和胡家村《村规民约》,兜山镇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案例二
2月11日,福善镇韩咀村13组居民严某违规野外用火。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和韩咀村《村规民约》,福善镇给予严某批评教育,并处500元罚款。
案例三
2月11日,狮市镇花市村2组村民付某在春节上坟祭祀时,违规野外用火。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和花市村《村规民约》,狮市镇对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签订防火承诺书,并处400元罚款。
案例四
2月12日,代寺镇居民刘某某在马鞍山菜市场旁祭祀时,违规野外用火。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和旭光村《村规民约》,代寺镇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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