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贡井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法制委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无人机及通航产业招引培育和集群发展的审议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审议意见、贡井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贡井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表决。会议还审议了任免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敬恒、张长登、吕兰、何定平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维,区政府副区长高洪,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德永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吴鸿莉应邀列席会议。 (刘丽媛)
编辑:刘汶林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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