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正是户外游玩的好时节,而一则关于徒步爱好者邱女士半月内两次在莫干山景区遭遇捕兽夹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众所周知,私设捕兽夹,抓捕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将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类似问题却在不同地方屡次出现,背后原因值得深思。
在邱女士小红书相关帖子下面,很多网友留言表示都曾听闻或遭遇过类似问题,要么家人、朋友被夹住,要么宠物猫狗因此受伤。而关于捕兽夹的报道更是出现在多地的新闻媒体中,比如,江苏南京一男子户外活动时一个月内遇到4次捕兽夹,广东省佛山市灵龟公园有人私设捕兽夹并夹伤宠物,湖北十堰某山区出现捕兽夹伤人事件,工作人员巡山3天起获7副捕兽夹。
私设捕兽夹等行为对人和野生动物都极具威胁性,涉嫌违法犯罪。《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猎套、猎夹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刑法》也明确,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规定明确,惩罚措施严厉,但铤而走险者却络绎不绝,原因何在?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持续丰富。在人们为此感到欣喜的同时,也有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试图抓捕野生动物食用或者谋利。在这个食物极大丰富的时代,有人质疑“就缺那口肉吗”,可正是这样的口腹之欲,助长了非法猎捕之风。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但是,要想获得捕兽夹等工具并不困难。比如,在一些电商平台,卖家通过改名字的方式躲避监管,搜“捕兽夹”显示没有找到相关宝贝,但将关键词改为“钢丝弹簧套”“弹簧套索”等,会出现类似捕兽夹的商品。而且,现在的一些捕兽夹还配套报警器,一旦捕兽夹被触发,报警器会通过给预设手机号打电话或发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大大方便了非法猎捕人员。
同时,执法不严、管理不到位也是助长非法捕猎之风的重要因素。邱女士在第一次遇到捕兽夹的时候,已经报警处理。但不到半个月后再次来到这里,在同样的路线上再次“中奖”,而且一路发现了3个不同款式的捕兽夹,自我调侃“进山仿佛去进货”。这难免让人怀疑,对于邱女士的第一次报警,相关部门和景区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理。因为明知违法,相关人员在进行购买、放置捕兽夹等行为时,会有意识地增强隐蔽性,给执法和管理增加了难度,但这不能成为不作为的理由。针对已经发现的举报线索,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景区管理者,都应该第一时间行动起来,最起码要对涉及的相关地区进行搜索,及时清除已有的捕兽夹。
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徒为虚文。在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违法捕猎行为打击的同时,市场监管等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查违法捕猎工具售卖、野生动物交易等行为,多部门协同发力。
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让社会公众认识到私自捕猎野生动物违法,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让野生动物能够与人类共享地球家园。另一方面,也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户外徒步时不要选择“太野”的路线,并做好防护措施,一旦发现非法防治捕兽夹等行为及时报警处理。
编辑:李钰华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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