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县经开区多举措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攻坚整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厂中厂”是指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将工业厂房出租和转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业态。虽然厂房出租本身并不违法,但转租后安全责任不清、管理混乱,各类隐患问题突出,历来是中小企业现场管理整治提升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极易出现“三不管”的情况。为此,荣县经开区组织园区安全管理部门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明、隐蔽性强、安全风险大和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等特点,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安全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荣县经开区还聘请安全管家实地排摸,指导企业梳理承租双方责任,督促出租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明确厂房出租、承租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边界,督促承租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整治“一租了之”“只收租不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排查承租企业65家,发现隐患240条,绝大部分已落实整改。
此外,荣县经开区主动召开租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进度、政策措施、工作要求。针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典型、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要求出租方切实消除厂房承租行为中的安全隐患,倒逼企业牢树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徐振宇)
编辑:李钰华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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