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上网
- 法官来支招! -
信息时代来临不少未成年人成为“网络大军”中的一员打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网络世界便捷又丰富但网上环境错综复杂很多家长难免产生担心:
孩子沉迷网络、遭遇不良信息怎么办?
这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南
请收好!
第1站
对网络诈骗说不

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免费皮肤“大陷阱”。诈骗分子宣称免费赠送游戏装备,再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骗取未成年人钱财,诱导未成年人用家长手机进行转账操作。
2.红包返利“杀鱼盘”。诈骗分子通过短视频网站、聊天工具等渠道发布红包返利虚假信息,诱骗未成年人入群,随后以收取"手续费、转账费、红包费"等理由进行诈骗。
3.“防沉迷”骗钱财。诈骗分子以“解除游戏防沉迷限制”为由,诱骗未成年人打开屏幕共享,从而获取其亲属微信或支付宝账号及支付密码,最终骗取钱财。
4.假明星发“福利”。诈骗分子诱骗未成年人加入所谓的“明星粉丝群”,以“为明星打榜”为噱头,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从而实施诈骗。
法官提醒:不轻信任何宣传收费破解防沉迷系统的消息,不与陌生人私下交易,不随意进行转账充值等操作。不轻信“免费领取”“大额返利”等说辞,尤其是当对方提到转账时需提高警惕,及时告知家长以防受骗。不轻信网络上所谓“无门槛”“高收益”的兼职广告,要求先付款后入职皆是骗局。不轻信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被拉入陌生群时应立即退群。发现被骗后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第2站
对网络欺凌说不

未成年人小周偷拍了同学小冯的隐私视频,后发送他人,该视频及相关言论在学校同学间不断转发传播,造成同学们在网络聊天群里热议,小冯在学校里也因此被同学们指指点点,使小冯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并遭受精神困扰,甚至产生抑郁、轻生的念头。
法官提醒:每一句言论,无论是赞美还是诋毁,都可能对他人产生影响。如果我们的言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比如名誉权、隐私权等,那么我们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匿名和虚拟不是“张口就来”的理由,道德和法治才是“言由心生”的前提。网络世界虽然虚拟,但法律却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我们的言论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就可能面临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第3站
对网络沉迷说不

17岁的小董、小宋迷恋网络游戏,平时经常结伴到网吧上网,时常彻夜不归。后来两人因为在网吧上网的网费用完,持刀实施抢劫,抢走被害人的现金及手机一部,后将所抢的手机卖掉,所得赃款用于上网。
法官提醒: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八时期间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因此我们不能熬夜打游戏,应当合理安排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沉迷网络。
第4站
警惕网络上的“隔空猥亵”

小雨是个10岁小女孩,某天她在上网时,突然收到一个好友申请,原来是邵某通过交友软件“附近的人”这一功能搜索到小雨,想加她好友。小雨也没多想就通过了好友申请。聊天中,邵某谎称自己是中学生,今年18岁。在一番说辞攻势下,邵某逐渐取得了小雨的信任。随后,邵某在明知被害人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向其发送多张淫秽动图、图片,并要求小雨拍摄并发送其隐私部位的视频、图片。最终,二人聊天记录被小雨父母发现,其父母报案。
法官提醒:网络隔空猥亵儿童是近年来比较高发的案件,不法分子以“恋爱交友”“游戏互动”等为由,通过社交软件接近未成年人,然后以怂恿、诱骗等方式实施猥亵行为,如要求裸聊、拍摄裸露照片、视频等。在此提醒未成年朋友们,网络交友要警惕,要做到“三不要”:不要透露个人信息;不要单独约见网友;不要轻易相信网友的话。
互联网时代,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和成长空间,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之时,也要警惕掉入网络陷阱。法官最后提醒大家:
1.文明上网,远离网毒,不沉溺于网络游戏。
2.科学合理地规划课余时间,不传播网络谣言,抵制网络暴力。
3.家长要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教育孩子保护个人隐私,不要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关注孩子的情绪,及时发现异常。
编辑:彭彦彰
责任编辑:刘汶林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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