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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信访代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2024-06-21 10:36 中国社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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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代办制是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有利于便捷群众反映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平等自愿、依法代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2023年,呼和浩特市按照自治区部署,在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工作,将信访接待窗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替群众代办、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变群众等待结果为干部主动反馈,推动群众诉求问题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呼和浩特市通过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打通信访便民服务“最后一米”,努力实现村(社区)“家里的事情家里办、邻里的事情协商办、民生服务的事情帮着办”,乡镇(街道)“帮扶救助主动办、社会事务统筹办”,旗县(区)“重点(疑难)事项领导办”,切实让信访代办成为便民利民为民的务实举措。

齐抓共管“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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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南路社区信访代办员为行动不便高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坚持高位推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党委“一把手”作为推行信访代办制的第一责任人部署推动、协调解决,确保顺利推进信访代办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持续夯实三级书记抓信访代办工作为基础,不断强化源头治理。通过采取全参与、全覆盖、全责任、全方式工作法,切实发挥以“四首”代办员为引领的代办员队伍及时就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作用,扎实推进信访代办制落细落实。

一是变信访“一家之事”为全市“大家之事”。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行信访代办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级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好信访代办“总指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抓总,做到任务定期推送、工作定期调度、进展定期通报、问题定期整改;各地区各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做到积极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合力推动化解。

二是变“信访干部之责”为“所有干部之责”。按照“政治坚定、诚实守信、威望较高、知法善用、热心调解”的标准,筛选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乡贤、“两代表一委员”、退役军人等担任专兼职信访代办员,构建“代办员排查+责任部门办理+信访部门督办+领导干部包案”工作体系,切实提高矛盾化解质效。信访代办员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依法有序信访;深入群众了解诉求,接待群众来访,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代替群众向本级或上一级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反映诉求;主动向信访事项办理部门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及时向信访群众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关注并及时向街道、社区报告信访群众动态,并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信访群众教育疏导工作。

三是变“等着问题来”为“奔着问题去”。探索推动基层治理工作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合力“抓前端、治未病”,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定期摸排走访,常态化梳理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主动干预、及时预警,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

高效便民“全覆盖”

一是建自上而下的“代办机制”全覆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代办窗口,按照“六个有”标准(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专职的代办队伍、有严格的制度流程、有健全的档案资料、有便捷的服务设施、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努力推动合署办公、资源共享,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反映诉求、寻求帮助、办成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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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横向贯通的“职能机制”全覆盖。推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所有基层治理载体,包括党群服务中心、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全部承担信访代办任务。

三是建以点带面的“示范机制”全覆盖。召开信访代办现场观摩会,明察暗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信访代办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地域特点、工作实际指导打造信访代办示范点,挖掘推广“科技+数据”融合工作法、“防攻守”并举工作法、“摸察代解”四步工作法等特色工作经验。

闭环管理“全责任”

一是压实领导代办全责任。旗县(区)党委书记聚焦上访事项的代办和包案,力保上访减量退位;乡镇(街道)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召集人,带头代办、约访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重大隐患信访事项,实现“去存量”目标;村(社区)党委书记秉持未诉先办的原则,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处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实现“控增量”目标。

二是压实首接负责全责任。首接责任人要熟练掌握代办流程和代办事项,并对信访案件的办理进度、办理结果进行全程跟踪盯办,持续与有关部门、当事人双方沟通协调,最终与信访人就相关事项处理意见达成一致,推动信访事项成功化解。

三是压实具体接办全责任。建立“受理登记—梳理分流—代替反映—推动办理—即时反馈—办结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实行受理、办理、督办、反馈、评价、回访全过程闭环管理方式,促进信访代办办理规范化。

服务保障“全方式”

一是推进受理“全方式”。采用“呼和浩特阳光信访”微信公众号、市信访局“网上信访”门户网站、“数字化门牌”等多种受理模式,建立多渠道接案模式,让群众诉求线上反映、信访问题线上解决,持续拓宽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二是推进考核“全方式”。坚持“奖惩并举、以奖为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代办工作奖惩、服务保障制度,将信访代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使信访责任具体化、明晰化,着重突出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不断推动信访代办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推进宣传“全载体”。通过开设新闻专栏、场地展板、入户走访等各种方式,加大信访代办宣传力度,多渠道、多维度、多方面把信访代办的细节和温度展示出来,让群众知晓、认可信访代办服务,让“群众动嘴、干部跑腿”成为信访常态,积极营造群众主动选择信访代办服务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整合设立信访代办服务窗口1496个,其中旗县(区)级9个、乡镇(街道)级90个、村(社区)级1397个;登记在册信访代办员5092名,其中旗县(区)级316名、乡镇(街道)级968名、村(社区)级3808名。2023年,累计排查矛盾问题6190件,代办信访事项5904件、化解5072件。2024年1至4月,累计排查矛盾问题1964件,代办事项1623件、化解1497件。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以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为抓手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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