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府检联动”试点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沿滩区人民政府、沿滩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通过“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沿滩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等五方面十五项重点工作。
《意见》明确,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轻罪治理协同、优化企业合规服务等10项机制,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联动合作奠定制度基础、搭建合作载体,切实保障“府检联动”机制落地见效。
《意见》还提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督查落实”三项工作要求,基础在“联”、关键在“动”、核心在“效”。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机制,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与优势互补,深化推进法治沿滩建设。(苏汪镘)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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