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周姝
此前,陈女士前往区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院立案受理后,立即启动庭前调解程序,由仲裁员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先后采用“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方法,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开展耐心沟通,认真听取双方诉求,找准冲突点。
在调解过程中,李女士也因相同原因就该单位提出仲裁申请。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仲裁员将李女士的诉求在立案前一并调解。仲裁员通过以案释法、以法释理等多种途径,帮助双方分析利弊,既打消劳动者的疑虑、减少诉累,又向企业释明法律风险点和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为两名劳动者挽回损失3万余元。
同时,针对案件调处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不规范用工的,区仲裁院积极落实仲裁建议书制度,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向单位提出规范化、合理化建议,助力企业合规用工。
近年来,自流井区仲裁院始终秉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工作原则,持续实施“一案四调”即立案前先调解、开庭前促调解、庭审时重调解、裁决前再调解工作法,力促劳动关系和解。今年上半年,区仲裁院共调解案件98件,调解率达78.4%。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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