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成都购房新政!“首套房”按区(市)县划分

2024-08-12 16:55 四川发布

0

分享

8月12日,据成都市住建局消息,为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现就优化调整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为取得购房资格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的,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
二、在成都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三、在成都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编辑:王斯璇

责任编辑:刘汶林

编审:舒旭晖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