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成都市将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工作

2024-08-15 16:54 四川在线

0

分享

8月15日

成都住建发布通知

成都市将开展

住房“以旧换新”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改善需求,提升住房交易置换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广泛参与

(一)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新房、存量房交易联动,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

二、充分发挥协会规范引导作用

(二)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搭建住房“换新购”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发布参与企业、机构及项目等信息,畅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等主体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延长认购期3个月等“放心买”服务,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分担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费用。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拆迁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形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四)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部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形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标准、执行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

(五)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六)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七)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跨银行、封闭式监管,进一步畅通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6日起实施。

编辑:王斯璇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舒旭晖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