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王乐乐

接到群众举报后,富顺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富世派出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地点。经现场调查核实,市民何某某为节约成本,在自建板房的油罐内储存3.8吨柴油,供自己的货车使用。储存油罐的板房距离某物流办公室仅一墙之隔,周围货物都是易燃品,周边都是民房、商户,由于最近持续高温天气,加上板房内空间相对密闭、拥挤,板房内的温度非常高,非法储存的柴油一旦发生泄漏或燃烧、爆炸,极易造成周边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将不堪设想。富顺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柴油进行扣押,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因何某某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的规定”,富顺县应急局将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将何某某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鑫玉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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