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央媒看四川丨《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

2024-09-02 13:06 央广网

0

分享

央广网成都9月2日消息(记者 王颖)9月1日起,《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条例》是川渝两省市人大共同确定的协同立法项目,对川渝两地协同推进川剧保护传承的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合作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支持川渝两地联合开展川剧的省际、国际交流,以及与其他剧种和艺术门类的合作交流。

据了解,今年7月底,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了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并于9月1日起同步实施,为川剧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这是全国首次在文化领域开展的省际实体性协同立法。

根据《条例》规定,两地将联合建立川剧保护传承合作机制、川渝川剧名家库和常备剧目、曲目、演出资源库等,通过定期联合举办川剧节、青年演员赛事、联合办学等方式,着力推动川渝协同开展川剧保护传承。

两部《条例》均注重对人才的培养。针对川剧人才培养问题,分别从人才培养、职称评定、薪酬激励、社会保险、转岗就业等方面做出规定,目的是让川剧传承创新发展后继有人。

记者:王颖

编辑:刘汶林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吴山冠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