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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 自贡两部门联合发出提醒告诫

2024-09-12 20:0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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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9月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公司发出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营秩序。
两部门提醒,要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示的费用。

此外,要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增强社会责任感。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虑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倡导物业服务公司不收或少收场地租用费,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要妥善处理好价格收费纠纷,增强社会责任感,营造良好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市场环境。
同时,加快充电设施升级改造。目前已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尽快实现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类计价;其他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尽早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另外,要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服务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两部门要求,自9月10日起,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在此,两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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