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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7万元!自贡发布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2024-10-13 09:56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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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周嘉 欧亚非

10月9日,市商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自贡市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在规定时间内,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最高可领取1.7万元的补贴;转让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最高可领取1.5万元的补贴。
《实施方案》明确,此次补贴范围包括:自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在市内完成交易,并在市内购买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购买的新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对购买的新乘用车按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按照《实施方案》,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含税销售价格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万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4万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7万元。转让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含税销售价格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万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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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实施方案》还明确,本项补贴的申领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日期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让的旧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具体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让登记日期为准;购买的新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具体如何申领?《实施方案》明确,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进入置换更新平台,按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提交补贴申请信息资料。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本项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可与我市购车补贴重复享受。
据了解,截至10月12日 ,全市已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648笔,其中,新能源265笔、燃油车383笔,申请补贴金额675.4万元,补贴申请均在平台审核中。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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