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自贡11月1日起实施电动自行车新规

2024-10-23 09:33 自贡网

0

分享

热点速递(1).jpg

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11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的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公告将正式实施。10月2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贡市将积极响应,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微信图片_20241023091837.png

根据公告内容,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自贡市生产、销售、进口。同时,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也必须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举措旨在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的实施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新规得到有效执行,自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民的出行安全。

新闻转发.jpg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吴山冠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