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汪梦婧 张君亮 图/文
近期,高新区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执法试点工作,旨在切实有力增强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悉,高新区交警大队在G348,城区的汇川路大观山路口、疾控中心路口,汇东路簸米湾路口以及城郊接合部的唐庙路口、易市村村道等灵活设置了电动自行车现场学法考法点。一方面,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则必须进入辅道内行驶,保证“机非”分离。同时,通过直面讲解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大家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常见的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和后果,教育引导其遵守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确保出行安全。

据统计,10月以来,高新区交警大队在交通安全宣防点投入警力85人次,宣传教育359人次,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二三轮各类违法行为21起,通过现场学法考法163人次。同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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