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年被拐卖的杨妞花曾去走访过几家受害者,他们都表示非常痛恨余华英,其中一名父亲今年已71岁高龄,因他的两个儿子都被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因此背负了卖儿子骂名30年。
余英华十年间拐卖儿童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它不仅是一起极其严重的刑事案件,更是侵犯了儿童的基本人权,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死刑是最严厉的惩罚,是法治社会、文明社会对抗野蛮犯罪的最强“底牌”,也是坚守正义的最后“防线”。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属于主刑和附加刑同步“顶置”。
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物质损失。给受害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哀伤,特别是那位71岁的父亲,因儿子被拐背负骂名30年,这种精神上的折磨难以言语。常言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于买卖孩子行为深恶痛绝,余英华拐卖孩子及转手卖出造成的伤害、创伤不可估计。
余英华拐卖儿童案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它再次提醒我们拐卖儿童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应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同时加强社会保障、社会监督和国际合作,共同建构一个安全、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买卖儿童犯罪的蔓延,保护每一个儿童的健康成长。(自贡市医保局)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李钰华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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