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受贿1591万余元,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京义获刑11年半

2024-10-31 14:24 央视网

0

分享

央视网消息:据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消息,2024年10月31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淄博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京义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京义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23年11月,被告人张京义利用担任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桓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桓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1万余元。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京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张京义到案后,主动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李钰华

编审:吴山冠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