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健全完善“选育用管”工作体系,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现制定“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十条措施如下。
一、严格选派程序。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原则,实行分级选派,由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行业党委及有关单位向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组织选派。
二、明确工作职责。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指导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群团组织工作、注重总结提炼党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
三、注重统筹安排。根据企业规模、产业特点,挑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派得出、沉得下”。按照“聚焦短板、合理匹配、人尽其才”的选配要求,提高选派针对性。
四、加强教育培训。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行业党委及有关单位要将党建工作指导员纳入党员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
五、坚持全面覆盖。紧盯规上企业、专精特新等重点非公企业和未建党组织的“三新”组织,实现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全覆盖。
六、落实工作任务。单位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开展1次实地指导。
七、融入生产经营。党建工作指导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发挥自身和所在部门优势,推动“党建惠企”落实落地。全面了解掌握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诉求,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八、定期跟进督促。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行业党委每季度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动态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九、灵活动态调整。结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对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奖励;对因身体原因、岗位变动或不能履职尽责的,及时进行调整。
十、严肃工作纪律。党建指导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维护良好形象,不准为难企业,不准干预正常执业经营活动,不准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准做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事情。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喻佳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