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申报制度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因有限空间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行业部门和属地督促指导,共同防范安全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安委会决策部署,现就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申报制度通告如下:
一、申报区域范围和对象。自贡市全域范围内(“白名单”企业除外),生产经营单位或作业队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提前24小时以上,由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施工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申报。
二、申报内容。施工作业时间、场所、申报人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三、申报途径。通过“自贡随手拍”微信小程序“有限空间作业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四、奖惩措施。对主动通过“自贡随手拍”平台申报有限空间作业且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第一申报人20元奖励。鼓励广大群众通过“自贡随手拍”平台“举报安全隐患”模块或12345便民服务热线积极举报违法违规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经调查属于未申报但未发现违法违规操作的,给予第一举报人20元奖励;属于未申报且有违法违规操作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5%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且不低于1000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执行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自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李钰华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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