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罗祥瑞
自贡融媒记者 王汉卿
在富顺县东湖街道办卷坝村留存着一座古建筑——福源灏民居,它集衙门公堂与民居建筑于一体,大院套小院,院中有院,院院有景,以大、奇、美,名扬巴蜀。岁月如梭,历史更替,几经流转之下,福源灏依然散发出清代民居独有的魅力,用它斑驳的墙体,诉说着两百多年的人世沧桑。
福源灏民居坐西北向东南,建筑占地面积5252平方米,始建于清朝康乾时期,最初为邓姓商人所有,取名“凤凰庄”。嘉庆初年,邓氏家道中落,凤凰庄易主,为奉政大夫陈宏泽购得,并更名为“福源号”。光绪初年(约1875年),陈宏泽后人、富商陈兆贤对其作扩建。光绪十八年(1892)8月,新建了新花厅并加以扩建改名为“褔源灏”。
福源灏民居整体建筑呈长方形,分前院、正院、左侧院、右侧院、新花厅等五个大院,主要建筑由大门、过厅、正厅、厢房、花厅、戏楼组成。
整个建筑面阔95米,纵深59米,共99个房间、48个天井,66条阴沟,其间廊道纵横、门栏重重、照壁垒垒。
精雕、巧塑、提花、镂刻,饰于厅堂、缀于门额、绘于檐下,雕梁画栋,栩栩如生。
花园、池塘、亭榭相映,木雕、石刻遍布整座建筑,高低错落,层次分明,绿树参天,曲径通幽,可以看出修建者熟谙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审美品味高雅。
院落功能完备,房舍配备齐全,通道路线流畅,建筑造型独具特色,体现了封建社会大家族的奢侈豪华。
福源灏民居规模宏大、建筑精美、气势雄伟、历史悠久,属不可多得的清中期典型风格民居建筑精品,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于2003年6月19日被富顺县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9月13日被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6月1日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原标题】盐都文物·镜像㊴探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系列报道㊳|福源灏民居:被时光遗忘的清代明珠
编辑:张文瀚
责任编辑:欧阳宏梅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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