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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王浩文仅承认部分指控,法庭未当庭宣判

2024-11-28 14:35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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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徐浩煊 文/图

11月28日,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雷武泽接受媒体采访。

随后,被拐儿童家长“雷公”雷武泽走出法庭,表情有些无奈,他告诉川观新闻记者,在庭审中,王浩文仍不承认拐卖儿子川川。“11起拐卖儿童的案子中,他还是只承认3起,涉及川川的第1至8起案子,他(王浩文)仍旧拒不认账。”王浩文说道。

对于庭审过程中王浩文的精神状态,雷武泽表示,“当他没有辩护的时候,显得萎靡不振,但到为自己辩护时,头脑非常清楚。”雷武泽举例,王浩文在庭审中对拐卖川川的书面协议提出了异议,“虽然他曾在外使用过王维一名,但对于书面协议中签字的‘王维’,他说为何能认定协议上的‘王维’就是他本人。”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至于赔偿诉求,雷武泽表示,“王浩文说他没搞过这个事情(拐卖川川),怎么赔偿?”

此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一审宣判,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拐卖1至6岁的幼儿多达11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浩文等三名被告就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编辑:李钰华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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