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无小事,人民调解促和谐。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什么?近日,贡井区桥头镇给出了答案——
“现在孩子要读书了,用钱的地方多,户口还不在我这儿,咋子办嘛!”近日,在贡井区桥头镇人民调解室,张某无奈地说。
事件还要追溯到2021年。李某(化名)和张某(化名)2021年因合租相识,双方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21年底未婚生育一女李小某。2023年2月,李某和张某因感情不合分手,张某带走李小某独自进行抚养。2024年10月中旬,因无力独自承担李小某抚养费,张某带着李小某到桥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要求李某支付李小某抚养费。
在调查中,调委会了解到张某户籍地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之前孩子一直由外婆抚养,现在李小某马上要在云南丽江读幼儿园,但因李小某户口上在李某家,现在李某不愿配合,孩子无学可上。李某则表示当初是张某自己带走了李小某,不让自己探视李小某,不是自己不尽抚养义务,而且21年5月李某父母首付出资以李某、李某父母、张某名义按揭购买了一处商品房,现在分手后,张某不愿放弃,影响了房屋的过户和办证。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在调解过程中,桥头镇人民调解员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以利于李小某学习生活为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之以法,达成协议。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后,人民调解员还引导双方到龙潭镇人民法庭开展司法确认,确保协议顺利履行。
“感谢调解员耐心、公正地调解,解决了孩子的抚养费和上学的问题,你们真的做到了为民办事、替民解忧啊!”拿到抚养费和就学材料后,张某感激地说。
至此,该起跨省请求支付抚养费纠纷圆满化解。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大部分矛盾纠纷实质是乡里乡亲之间的生活琐事引发,讲好‘情理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桥头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桥头镇将继续聚焦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坚持以“情”为先、以“理”为基、以“法”为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坚决夯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李惠玲)
编辑:李钰华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