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7日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至22日召开,会期预计2.5天。建议议程共九项: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及预算报告,听取并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十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自贡市第十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人事事项;
九、中共自贡市委书记讲话。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李钰华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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