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春节期间,这些车辆禁上四川高速

2025-01-18 15:27 川观新闻

0

分享

原标题:春节期间,这些车辆禁上四川高速

1月16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发布通告,对1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期间,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按照通告,1月27日8时至2月4日24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大件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医疗物资、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燃油以及涉及民生所需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安全通行高速公路。

1月27日8时至22时、2月3日8时至22时、2月4日8时至22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雅西、雅康、汶马等易发恶劣天气高速公路,结合冬季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及辖区实际,对货运车辆适时采取管控措施。

除上述日期和时段外,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执法部门还将根据交通流量实时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公安交管、交通执法部门提醒,请公众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平台获取实时交通管理信息,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错峰出行、绿色出行;驾驶员通行高速公路,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有需要可拨打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96122、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热线12122。(川观新闻记者 王眉灵)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韩钰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