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拨付747万元冬春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救灾救助工作。
据悉,此次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遵循“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综合考虑荣县往年的冬春救助标准以及本次救助资金的总量,将救助对象分为一类和二类进行区别对待:一类对象的救助标准为每人200元,二类对象的救助标准为每人160元。同时,对倒房重建户、支出型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和儿童、患重大疾病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了额外的救助倾斜。全县共有18666户、41529名受灾困难群众得到了救助,救助资金将通过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以保障受灾困难群众能够温暖过冬。
下一步,荣县将继续关注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完善救助机制,提高救助水平,确保每一位受灾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丁文君 刘海)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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