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非煤矿山复产工作要求,切实把好矿山企业复产安全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月8日,富顺县召开2025年非煤矿山复产工作会议。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矿乡镇分管领导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省、市有关非煤矿山复产文件精神,分析研判了当前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年非煤矿山复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停产15天以内企业,由企业自行组织复产验收;停产15天以上30天以内企业,企业完成复产验收后,需报县应急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停产30天以上企业,县应急局组织验收后报请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复产。对于由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产的企业,按照“谁停产、谁验收”的原则,整改合格并经责令停产部门验收后方可复产。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七个一”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环境、设备运行、人员素质符合复产要求。要严把复产标准,凡有未达到或不满足验收标准情形之一的,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企业不得恢复生产。县应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指导检查,发现未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标准的企业,将对其验收结论“推倒重来”,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富顺县应急局)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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