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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自同城 | 速看!内江交警公开典型交通事故、酒驾及高风险企业名单

2025-03-03 11:30 i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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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融媒记者 付垚霖

3月3日,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酒驾、高风险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和终生禁驾人员,旨在进一步强化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效果,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曝光内容具体如下:

一、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2025年1月24日,驾驶人邓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万讯国际小区门口左转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由王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邓某某驾车违反禁止标线左转,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王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2、2025年2月11日,朱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到隆昌市石燕桥镇桐梓园时,与对向行驶由姚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朱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姚某无责任。

二、酒驾警示

1、2025年1月8日,驾驶人许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隆昌市古湖街道时,因涉嫌酒驾被执勤交警挡获,经现场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浓度测试仪对杨某某酒精测试,结果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许某某还存在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许某某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合并处罚款2300元、驾驶记21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2025年2月2日,驾驶人王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321国道1954公里时,因涉嫌酒驾被执勤交警挡获,经现场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浓度测试仪对王某某酒精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针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6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三、高风险企业

1、内江华璟物流有限公司
2、内江顺丰物流有限公司
3、内江熙泰运业有限公司
4、内江市鸿滨物流有限公司
5、内江市凯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四、事故多发路段

1、321国道椑木镇光荣村路口,驾驶人在通过时谨慎驾驶,注意车速。
2、安靖街雪花啤酒厂前50米道路注意落石。
3、往史家方向过南美路与大圆路交会口400米处道路变窄,请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
4、壕子口路事故多发,注意行车安全。
5、隆昌市金枫林路口,请过往驾驶人在通过以上路段时谨慎驾驶,注意车速。

五、终生禁驾人员

2024年2月3日14时31分,梁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云E3***1的小型客车沿金汤路从隆昌方向往云顶方向行驶,行驶至云顶镇光荣小学外时与路边行人余某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及余某某经医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梁某驾车逃离现场,于14时50分许返回现场自首。

案发后抽取梁某血液送检,经检验,梁某血液检材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9.59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4年2月5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梁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梁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70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5款、第101条2款之规定,拟作出吊销梁某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处罚。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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