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司机注意!4月1日起,成都货车通行有变化

2025-03-27 07:38 川观新闻

0

分享

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3月26日晚,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4月1日至12月31日,成都将对部分货车通行采取管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三)每日7:00至19:30禁止货车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四)每日7:00至21:00禁止货车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如果确需在上述道路限行时段行驶的货车,应按照《2025年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类型的货车电子通行码,在允许时间和区域路段通行。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喻佳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