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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4-01 10:07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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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0日在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430件,同比上升5.96%,其中,刑事检察案件4575件,民事检察案件403件,行政检察案件430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43件,其他各类检察案件779件。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10件20人,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犯罪19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两抢一盗”、寻衅滋事等犯罪同比下降7.14%,社会治安持续向好。重视轻微犯罪感化教育,精准落实两高两部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意见,起诉危险驾驶罪311人,同比下降40.19%,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坚决筑牢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毒品犯罪95人,同比下降50.53%,1个集体获评全省禁毒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33件62人,1个集体、2名个人获评全省打击整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聚焦服务保障“融圈强极”,持续深化川南渝西检察协作,办理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案件21件,1件案件获评川渝检察机关协作优秀案例。聚力川渝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富顺县检察院联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等签署框架协议,加强“川渝宋元山城体系”文化遗产保护。聚焦队伍建设合作,联合开展业务交流50余人次,共同举办“检律论辩赛”,促进提升两地检察人员业务水平。

持续发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制定7项工作机制,细化35项具体措施,积极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环境。聚焦企业法治需求,精准提供定制式涉企法律服务150余次。聚焦高质效办好涉企案件,建立“四大检察”涉企案件台账,强化部门间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移送涉企案件线索26条。起诉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企犯罪案件37件74人,办理涉企民事监督申请案件10件,针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犯罪,强化监检衔接与侦查协作,协力查处公职人员3人,中介掮客12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4件28人,提出检察意见5件,与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签框架协议,构建协同护企格局。自流井区检察院在办理侵犯某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商标权犯罪案件中,有效开展跨省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积极推进检察履职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市检察院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意见,推动检察工作与城乡融合发展同向发力,得到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积极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办理涉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23件,通过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和保障粮食安全。自流井区检察院办理的土地流转申请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土地流转费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纾民困、解民忧”职能作用,对农村因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10万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2件57人,高质效办理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贺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罪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精准惩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微腐败”,起诉16件16人,制发检察建议11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13次,组织旁听940人,突出“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深化监检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拓展线索来源,依法立案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努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29项制度,6件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切实维护社保安全,起诉涉诈骗社保基金犯罪7件13人,追回社保基金损失230余万元。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32件63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件,追索公益损害赔偿金36.8万元。荣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优秀案例。积极回应信息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更高需求,办理涉侵犯个人信息案件21件,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办理涉缅北跨境诈骗等案件26件71人。

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劳动者薪资权益保护,办理欠薪相关案件85件,帮助追回薪资240万元,努力让劳动者不烦“薪”不忧“酬”。依法守护“她”权益,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犯罪案件107件,救助涉案妇女32人,贡井区检察院办理的1件案件获评自贡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高质效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管理疏漏、消防隐患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件,推动全市33家养老机构完善安全监管,为“老有颐养”保驾护航。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发检察建议12件,推动医院、商场等重点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与军事检察机关、退役军人局等单位会签协作机制3个,协同化解涉军矛盾纠纷4件,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浓厚氛围。

全面准确依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97件12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准逮捕57人,不起诉74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较重、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6件128人。认真落实强制报告等制度,开展重点行业人员入职和在职查询3万余次。以综合履职融通“六大保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49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网吧、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件,均被采纳。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举办“法治成年礼”活动100余次,开展法治副校长授课等宣讲300余场,受众4.6万余人次。推进“盐·未”品牌高质量建设,承办省检察院、教育厅“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好评。探索“检-心”共护新模式,134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引入社会心理服务,市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受邀单位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大会介绍经验。

多元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受理的401件案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告知,3个月内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率100%。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访72次,化解矛盾纠纷70件,包案办理首次信访21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心理咨询平台,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心理咨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试点院,开展心理疏导14件次,既解“法结”又化“心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抓好信访矛盾源头防范,沿滩区检察院相关做法在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扎实开展检察听证,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开展信访案件公开听证60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推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贯彻落实《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治理优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2件,推动解决违法经营“笑气”、未成年人出行安全等问题。深化“检民一路”特色工作,做实“千名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全市检察干警下沉乡镇、进网格1176人次,收集社情民意199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7件,不断融入基层治理新格局。探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检察”协同机制,圆满完成省检察院“府检联动”试点工作,推动府检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衔接。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聚焦提质增效,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走深走实,承办年度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向38家成员单位通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推动20个执法司法问题有效整改。积极推进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同向发力,争取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检查、检察机关案件评查,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效。

立足核心业务,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1件880人、起诉1711件2597人,分别同比下降2.97%和0.23%,9.66%和6.08%。深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活动双提升”专项行动,监督立案38件、撤案53件,纠正漏捕、漏诉14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6件,监督质效位居全省前列。大安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猥亵儿童立案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689件2493人,适用率为85.82%,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045人,采纳率87.91%。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6人,不起诉110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26件,纠正漏管35人、脱管36人。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36件,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9件,驻狱检察室获评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检察机关派驻检察监督质效突出集体。

深化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依法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03件,同比下降16.22%。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29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58件案件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诉服判率81.03%。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提出监督意见14件,曹某某等59人与自贡市某公司确认劳动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加大监督案件和解力度,通过“检法联动+纠纷调处”的方式,成功促成和解54件。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加强民事支持起诉保护特定群体权益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8件,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严格依法履职,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30件,同比增长196.55%。做实行政检察新的“增长点”,高质效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44件,防止“不刑不罚”,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件,防止“以罚代刑”,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集中视察,落实工作要求,行刑衔接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推进。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7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均获采纳。市检察院办理的吴某诉自贡市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办理交通违法、破坏资源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76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积极探索与法院、司法局共建争议化解新渠道,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宣告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7件,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突出办案效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自觉扛起做实“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发出检察建议和公告243件,其中,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件。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决定》,制发检察建议51件,助力行政机关全面履行井盐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水污染防治等职责,饮用水安全保护检察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深入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建立2个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38万余尾,促进水域生态保护。强化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9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63.5万元。11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最高检邀请,莅临我市调研“科技助力检察办案”工作情况,高度肯定我市文化遗产检察保护做法,《检察日报》予以宣传报道。

四、坚持为强检赋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队伍建设

政治建检铸牢绝对忠诚。坚持不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抓实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培训解读,在学思践悟中铸牢政治忠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学习86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9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守住建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为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

人才强检提升队伍素能。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针对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激发“人才活水”竞相涌流。用足用好招录、选调等政策,引进民商法学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28名。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机制,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与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相融合,积极申报最高检课题,多篇调研文章在全国知名期刊发表,理论研究取得新突破。构建人才库人才、业务标兵能手、业务专家递进式培养格局,分层分类开展业务轮训、专题培训58场次,34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3人次获评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

从严治检深化作风建设。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派驻纪检监察之间协作配合,推动责任落实、认定、追究与业务、案件、质量管理紧密结合,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省检察院专项政治督察,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等,完善长效机制31个,整改落实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实被记录人员核查、违纪违法案件倒查,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97件。

基层固检激发内生动力。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深化“五强”基层院建设,持续推进财务统管改革“后半篇文章”,4个基层院进入全省一流方阵,1个集体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五强”建设优秀院。强化“一院一品”创建、党建业务融合、精品案例提炼、文化品牌选树,3个基层院建设经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典型案、事例。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加大数字检察模型建设、推广、应用,3个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中获奖,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

一年来,我们始终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8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1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40人次。认真梳理、妥善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回复满意率100%。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263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办案435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利用“两微一端”等推送检察信息、案件信息2370条,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检察新闻243篇,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10余项工作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推广,16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案例,42个集体、48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其中1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为大局服务还需进一步完善举措,检察工作服务保障自贡现代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深化和更新,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工作创新还需强化,检察队伍综合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四个战略”走深走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自贡检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精品化建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自贡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初心如磐铸牢政治忠诚

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抓好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

二、立场坚定顾大局,全心全意践行为民宗旨

围绕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自贡。紧扣市委“四个战略”,积极拓宽川渝检察协作广度深度,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营造安商护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细化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聚焦安全生产、水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活污染治理等民生热点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凝聚合力,强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发挥“盐·未”品牌效力,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

三、依法履职护公正,务实担当加强法律监督

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推进刑事指控体系、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强化民事检察有效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等监督力度,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和支持起诉工作,更好护航民生民利。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深化“府检联动”,促进行刑反向衔接,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深化“益+”公益诉讼品牌建设,注重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发挥数字检察优势,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四、强基固本提素能,踔厉奋发锻造检察铁军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统筹抓好政治建设、班子建设、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基层基础、纪律作风,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管理,持续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继续丰富业务竞赛、岗位练兵、重大课题研究等活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高质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走深做实。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奋楫争先再扬帆。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自贡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意见: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于2023年12月13日印发,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意见》围绕醉驾入罪标准、从轻处理情节、从重处理情节、紧急情况酒驾是否构成紧急避险等方面做出一系列新的规定,对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一和优化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简化办案流程、深化醉驾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第四条、十二条对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进行了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法理情融合,确保办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十一号检察建议: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向民政部制发的加强从业人员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建议。

3.六大保护: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4.“检-心”共护新模式:指自贡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卫健委、团委、医院、教体等部门协作配合,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社会心理服务的一种新工作模式。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观护帮教、心理团辅等工作,有效发挥社会心理服务在线索发现、案件审查、效果评价等环节的增益作用,助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5.笑气:指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麻醉性、成瘾性和危险性,大量吸食会产生致幻、视听功能障碍、瘫痪,严重时致人死亡。

6.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正向衔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以罚代刑”,反向衔接的主要目的是消除追责盲区,避免“不刑不罚”。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力度,强化支持配合,规范办案流程,建立各类机制13个,提出检察意见244件。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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