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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药物服用完毕后,建议撕毁空药盒上的追溯码

2025-04-02 12:51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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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购药安全提醒:消费者购药时请扫码验码,防范“回流药”风险;使用后建议销毁药盒追溯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国家医保局介绍,追溯码是药品的唯一身份标识,消费者购药时应确保药品包装上有完整可识别的追溯码,拒绝购买无码或追溯码被损毁的药品。目前,我国医保定点药店超40万家,带追溯码的医保药品年销量近700亿盒,消费者可选择范围广泛。2026年起,无追溯码药品将全面退出市场,建议公众对此类药品“敬而远之”。

购药结算时,消费者需监督药店人员扫描所购药品的追溯码,避免对方以其他药品码替代或故意漏扫。此类行为可能掩盖“回流药”或串换销售问题。同时,购药后应索取小票并标注追溯码,拍照留存以备维权。2026年后,小票将强制打印追溯码,但仍建议消费者拍照留存。

验码环节至关重要。消费者可通过扫码结果判断药品合法性:若显示“未查询到销售信息”,需向售出机构反映;若显示非本人购买的销售记录,则可能为“回流药”或假药,可举报并索赔。非医保部门提供的扫码信息不具备参考价值。

国家医保局提醒,消费者在药物服用完毕后,建议撕毁空药盒上的追溯码,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未服用完的药品应剥离后按有害垃圾处理,切勿出售给药贩子,以免影响医保待遇或涉嫌违法。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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