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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最严”铁腕整治!自贡发布严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提醒告诫书

2025-04-27 10:07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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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4月27日,自贡市发布《关于严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提醒告诫书》,告诫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制售七类问题食品,并强化进货查验与生产经营规范,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生产销售方面,告诫书将超期、腐败变质食品;伪造产地、冒用厂名厂址、商标或认证标志的食品;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或回收原料加工的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的欺诈行为;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七类食品列入“黑名单”,明确划定生产销售“红线”,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

在进货查验与过程管理方面,自贡将实行“双严控”。为从源头把控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畜禽肉类需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食品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需查验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并完整留存供货方资质及票据至少2年。

在生产经营环节,告诫书要求企业需在散装食品容器显著位置标注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类实行专区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需严格温控管理;同时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清查机制,及时下架临期商品并建立销毁台账。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准则,“以‘四个最严’铁腕整治,守护农村消费安全,聚焦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及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移送一批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全面净化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鑫玉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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