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毛犬扑倒老人致其身亡案引发社会热议,法院判决犬主赔偿40余万元,既是一记法治警钟,更是一面社会文明的照妖镜。这起看似偶然的悲剧背后,折射出文明养宠意识薄弱与法律规制落实不力的双重困境。2024年,我国宠物(犬、猫)数量超1.2亿只,各地发生多起犬只伤人事件,暴露出类似事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治理课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判决既彰显了司法对生命权的优先保护,更暗含对失职养犬人的惩戒性赔偿,体现了司法裁判的警示价值。
遛狗不拴绳、大型犬不戴嘴套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本质上暴露了养宠人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城市公共空间中人犬权利存在天然冲突,犬只作为具有攻击性的私有财产,其活动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安全为边界。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数统计,2024年我国狂犬病死亡人数为143人,较2023年的127人增加了16人,同比上升12.6%。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家庭难以愈合的创伤,更折射出部分养犬人将“爱心”凌驾于公共安全的认知偏差。
当前,我国多地密集出台养犬管理专项法规,系统规范犬只登记、免疫到行为管理等全流程。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城市已创新试点“信用惩戒”监管机制,将违规养犬行为列入征信体系进行约束。这些制度创新有力彰显了法治手段在宠物饲养规范化进程中的核心价值。特别是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从生物芯片身份识别、第三方责任险强制投保到社区网格化监督的闭环式管理机制,正为犬只长效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当牵引绳化作丈量文明尺度的准绳,当防护嘴套铸成生命安全的终极防线,社会共治的齿轮才能真正啮合运转。文明养犬折射的不仅是公民素养的成色,更是丈量城市治理精度的刻度尺。当每个公民都成为公共安全的守护者,当法治利剑高悬于每个失责者头顶,人与宠物的和谐共生才能从美好愿景转化为生动现实。(陈德清)
编辑:冷观亮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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