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广西柳州夜市发生一起因宠物交易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一男子以300元购得幼犬后,因“不满意”要求原价退款遭拒,当场将狗多次重摔致死。这一极端暴力行为,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
笔者认为,无论购买过程中存在何种纠纷,都不该以虐杀动物来发泄情绪,它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小狗何辜,成了人性暴戾的牺牲品。该男子的行为暴露出其极端情绪控制能力和潜在的暴力倾向,如果一个人能因一时不满就对无辜动物施暴,谁能保证他不会在类似情境下对人施暴?
同时,此次事件也再次折射出宠物行业确实存在乱象,宠物交易中一直存在“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霸王条款,在交易过程中商家不出具相应的健康证明,退换货规则未明确,往往消费者有苦也只能自己咽。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反虐待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上还无法追究施暴者的责任。但也再次引发对动物保护立法的呼吁——法律不仅要保护财产权,更应尊重生命权。同时,社会道德也应发挥约束作用,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比如列入“宠物黑名单”,禁止其再次购买或饲养动物。
摔狗事件不仅是一起消费纠纷,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中的暴戾与社会的短板。我们谴责施暴者的残忍,但也需反思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可以不爱,但请别伤害。生命值得敬畏,暴力永远不该是解决问题的答案。(黎燕)
编辑:冷观亮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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