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应急科普 | 这些用气安全知识请谨记

2025-05-07 11:19 北京消防

0

分享

液化气在家庭、饭店等场所被广泛使用

因其易燃易爆

一旦操作不当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如何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遇到燃气泄漏怎样正确处置?

使用管道燃气时又该注意什么?

这份安全提示一定要了解!

↓↓↓

图片

安全用气请牢记 

九“要”九“不要”

01 闻到燃气臭味后

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

要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

02 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

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点火;

要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

03 燃气气瓶上

不要放置物品;

要爱护燃气软管等设施。

04 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更换时

不要擅自操作;

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05 燃气胶管

不要用到“天荒地老”;

要到期更换、定期检查。

06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

要让液化气钢瓶保持直立。

07 选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

要注意辨别“黑气瓶”。

08 液化气钢瓶起火时

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

阀门完好时,要先关阀。

09 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

不要离开厨房;

要保证有人照看。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