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6月10日下午,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彬做客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今年4月印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记者从访谈中获悉,2024年全省行政检查比2023年减少一半多,比2022年减少了将近六成,“乱检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行政检查,特别是涉企行政检查,在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此前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地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时有发生,加重了企业负担;有的地方随意增加临时检查事项;个别地方逐利检查仍未杜绝……这些问题,不仅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营商环境。
问题如何解决?2022年起,四川对行政检查事项“分类”。简单来说,就是编制分类检查事项目录,按照行业风险等级、检查对象信用等级等因素,划分一般、重点检查事项和对象。
效果如何?王彬介绍,目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制定了分类检查事项目录,2024年四川行政检查较2023年减少54.41%,较2022年减少59.81%。行政检查“一刀切”问题治理初见成效。
检查要“精简”,处罚也不能“随意”。为了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要求,四川细化优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截至目前,21个省级部门共细化不予处罚事项近500项、免予处罚近300项、减轻处罚100余项,以及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各千余项。2024年,全省不予(含免予)处罚案件数量较2023年增长超七成,减轻处罚案件数量较2023年增长近五成,行政执法包容性持续提升。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中,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占了较大篇幅。其中提到的“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啥进展?
“我们会同经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15个省级部门建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正在有力推动中。”王彬介绍。专项行动中,四川将紧盯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等执法事项多、执法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大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以及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行政执法问题突出、企业反映强烈的地区,重点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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